服務與條款
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據服務條款提供會員/使用者透過線上傳輸平台,製作個性化包裝袋、通用袋等相關產品,並由會員/使用者委託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印刷、加工、製袋等製程,或與合作公司共同完成的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書之所有內容。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契約書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並於每次使用本服務前, 詳細閱讀本契約書。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均被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書。 如果您不同意本契約書的內容,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若您仍未滿二十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 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1.服務可用性
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會盡最大且合理的努力提供您所製作的檔案資料於傳輸過程中的穩定與安全,但本公司無法保證於傳輸過程中不會發生網路異常,如:突然中斷、錯誤,或惡意的攻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病毒、服務阻斷、蠕蟲、木馬攻擊或者任何帶有惡意形式的侵害。 請自行妥善的保存儲存於您的電腦中的製作資料。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權力於任何時間點,可不經通知隨時修改或暫時或永久停止繼續提供本服務(或其任一部分)。 當您同意本契約書後,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判斷您於合情合理的認為您已經違反本契約書之條款及精神,本公司有權逕行停止、取消您使用資格,並隨時終止提供的服務。
2.委託製作契約的成立
使用者必須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平台線上傳輸,並完成訂單程序後,本契約書方得以成立。
3.委託製作訂單之完成與取消
(1)使用者必須自己確認自行傳輸與製作的檔案資料內容正確無誤,任何原始資料提供之錯誤,均不在瑕疵擔保範圍內。
(2)使用者必須確認製作產品的收件地址正確無誤,如地址填載錯誤而導致退回,另行寄送之費用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3) 使用者必須依據指示之付款方式及金額完成該筆委託製作訂單費用之支付。
(4) 使用者必須以網路上載的方式完成委託製作資料傳輸至指定之伺服器。
使用者均可於訂單流程完成後的24小時內作廢終止委託,若超過24小時則視為訂單成立,將開始進行審稿及付款流程。
若使用者委託製作的檔案資料傳輸有誤請在24小時內作廢,並重新下單。
4.受委託製作
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據您經由線上平台自行傳輸的檔案資料、圖片製作並代為生產個性化包裝袋、通用袋、個性化商品。其版型、樣式必須依美袋子所提供的為準。
5.瑕疵擔保及有限保證
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一向以客為尊,我們永遠將客戶需求擺第一。如發生印刷錯誤、材質異常、裁切尺寸不對、與您所提供的電子資料或是訂購檔案不符若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情況,請您提供品質異常的照片,並且以電子郵件附加照片檔案的方式寄送到本公司的客服信箱中, 並馬上與客服人員聯繫。若歸責於本公司責任,我們將會在收到您的異常信件或是不良品後,立即與你聯繫處理後續相關事宜。但若委託製做產品因個人使用不當或是購買者人為因素造成的損毀、髒污、運輸包裝破損等不完整情況恕不接受退、換貨。
6.特殊色變情形
由於數位印刷所使用的電子油墨有"較不耐高溫"之特性,為確保包裝袋功能之完整性,在製袋機台熱封時,包裝袋的熱封處會產生色變現象純屬正常,但色變的現象並不影響包裝袋的功能。而因油墨特性限制及設計造成之色變情形,恕不接受退貨或換貨。
彩色印刷正常色差值為正負8%以內,舊版加印亦難避免。
印刷套印準度在0.3mm以內,製袋會有上下或左右偏移,3mm內均為允收標準。
7.製作期、交件與運送
因為每件委託產品均屬個人客製化製作,故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務無一般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之服務。因一切檔案資料是會員/使用者經由自行編輯、製作、確認完稿、傳輸,並已閱讀服務條款,在下單付款後始同意完成訂購程序,也因此不可任意取消訂單,有本公司發現不適當,或使本公司蒙受損害,本公司可視情況拒絕繼續交易,或是取消訂單,期間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如手續費等)由訂購者自行負擔。
本服務製作時間依商品種類,如產品之全製程於本公司製作製造,如:個性化包裝袋(包材),約15~45個工作天(不含運送時間),各種不同類之產品將以該產品之產品專頁上的最新公告時間為準,並且也不含運送時間,當您完成委託製作訂單並支付費用後, 您可於在官網上查詢您的訂單狀態(其狀態有:訂單確認、產品加工製作、出貨等)。
如因天災、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製作與運送發生延遲,本公司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8. 製作資料限制
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以及其他一切屬於專有的權利。同時也無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與中華民國法律抵觸之內容或與您所在地區、國家法律之規定有所抵觸的內容,務必請您詳細確認過後再進行製作。如有第三人主張其權利並進行訴訟時,您應負起一切法律責任。本公司亦將對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對您進行追訴與請求賠償。
9.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委託製作契約未盡事宜,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契約書涉訟,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美袋子包裝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BEAUTY PACKING CO., LTD.
統編:95484568 公司信箱:top@packing.tw
台中總公司:403009台中市西區民權路314巷9之1號 TEL:04-23012606 FAX:04-23012623
台北分公司: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6樓 TEL:02-26982310
公版空白袋、公版彩藝袋、三封袋、背封袋、四邊封袋、八面封袋、夾鍊平袋、夾鍊站立袋、陰陽袋、異型袋、透明真空袋、 鍍鋁真空袋、茶葉鋁箔袋、咖啡鋁箔袋、餅乾袋、 零食袋、牛皮紙鋁箔袋、棉紙袋、防氧KPET袋、樣品贈品袋、彩藝袋、客製化、包裝袋、空白袋、立袋、五邊封袋、美袋子、真空袋、透明袋、鋁箔袋、鍍鋁袋、文創設計、文創商品、烘培包裝